科特迪瓦可可和咖啡业的发展基本上分为三个阶段:第一阶段1960-1990年,为政府垄断阶段,政府通过"全国支持农业生产稳定价格基金"CSSPPA(CAISSE DE STABILISATION ET DE SOUTIEN DE PRIX DE PRODUCTION AGRICOLE)来管理一切事务,种植者没有自主权,政府从中获取了大量资金,兴建了很多基础项目;第二阶段1990年至2000年,为改革阶段,随着时间的推移,垄断弊端逐步暴露,种植者要求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,国际上也掀起私有化浪潮,科政府开始放松对可可和咖啡业垄断,尤其是在1999年国际金融组织对科实行制裁,客观上推动了改革;第三阶段从2000年开始至今,可可和咖啡业全面放开,管理权开始交给种植者和经营者,政府淡化管理,仅征收两种捐税即:统一税(TAXE UNIQUE DE SORTIE),可可220非郎/公斤,咖啡10非郎/公斤;登记税(TAXE D'ENREGISTREMENT),两者均交5 1.可可咖啡调节局:简称ARCC (AUTORITE DE REGULATION DU CAFE-CACAO),成立于2000年10月10日,是科政府撤出直接管理之后,另外成立的官方机构,被喻为可可和咖啡业的宪兵,其主要职能是:颁发可可和咖啡出口和收购许可证;监督经营者遵守规章制度,对违规者进行制裁;协助国家参与国际间的谈判;仲裁经营者之间的冲突;根据政府的要求整治可可和咖啡业的管理。该机构对每公斤可可和咖啡征收3非郎的捐税。
2.可可咖啡交易所:简称BCC (LA BOURSE DU CAFE ET DU CACAO),成立于2001年8月2日,是民间机构,其主要职能是:管理可可和咖啡的贸易,批准出口合同;制定产地指导价格;预测收成并做统计。该机构对每公斤可可和咖啡征收4.8非郎的捐税。
3.监督和调节基金:简称FRC (LE FONDS DE REGULATION ET DE CONTROLE),成立于2002年4月12日,是民间机构,其主要职能是:与可可咖啡交易所共同批准出口合同;检查出口商的财政情况,监督出口合同;为出口合同提供相应的担保;向可可咖啡调节局通报违规出口合同。该机构对每公斤可可咖啡征收63非郎的捐税,其中60非郎为预防风险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