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伦比亚适宜的气候为咖啡提供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“天然牧场”。哥伦比亚的咖啡树主要栽培在安第斯山区,海拔一千三百米上下的陡坡上,那里终年气温大约为摄氏十八度,年降雨量为2000至3000毫米,北纬1 °-11 ° 15 ,西经72 ° -78 °,海拔具体范围是可以超越2.000米。由各种因素的特殊组合,哥伦比亚的咖啡种植区的纬度、海拔高度、土壤、物种的植物起源和制作咖啡的品种,在咖啡种植区域的气候和热带辐合的双路径产生的雨模式,在一天之内不断变化的地形、光度,全年有利的温度范围,适量和雨水的分布,以及包括选择性采伐和改造的过程中一些常见的文化实践区,其包括洗涤和干燥。非常适宜于咖啡的生长,气候温和,空气潮湿,并且可以不分季节地收获哥伦比亚咖啡的品种主要为阿拉伯咖啡(coffea arabica),即小果咖啡(小粒咖啡),相对而言的大果咖啡(coffea robusta)大多种植在原产地非洲,例如着名的马达加斯加咖啡。小果咖啡有若干变种,世界产量第一的巴西咖啡种子偏大,适应性较强,产果率也高;相比之下,哥伦比亚出产的温和型咖啡是更为优质的品种,这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有关。[1]
哥伦比亚咖啡分200多个档次,咖啡的区域性很强。哥伦比亚豆以特选级(SUPERMO)为最高等级,上选级(EXCELSO)次之;但18号豆(直径18/64英寸)以上的特选级咖啡,才能列入精选咖啡。哥伦比亚咖啡的风味平衡,有较顺滑的口感,宛如咖啡中的绅士,中规中矩。它的产区很广,但以中央山区的咖啡最好,质感厚重,以曼德林(medellin)、阿曼吉亚(armenia)与马尼札雷斯(manizales)等产区最为知名,习惯上统称为“mam”。在 ,“娜玲珑咖啡”(narino)的滋味鲜美,品质甚佳。据说,以经营精选咖啡为宗旨的starbucks公司,拥有“娜玲珑特选级”(narino supermo)咖啡豆的独家购买权,在他们的连锁店里常见此咖啡豆的踪影
优质的哥斯达黎加咖啡被称为“特硬豆”,此种咖啡可以在海拔1500米以上生长。海拔高度对于咖啡种植者来说一直都是个问题。海拔越高咖啡豆越好,这不仅是因为较高海拔能增加咖啡豆的酸度从而增加风味,而且也由于较高海拔处的夜晚温度低,可使树木生长缓慢,从而使咖啡豆的风味更浓郁。另外,由于高海拔的落差造成充足的降雨量,对咖啡树的生长也十分有利。然而,虽然在海拔较高的地带种植咖啡有诸多优点,但必须考虑到因此而增加的额外运输费用,这很可能使生产咖啡变得无利可图。哥斯达黎加的咖啡业已采用新技术来增加效率,其中包括使用“电眼”来选豆并识别出尺寸不规则的咖啡豆
位于哥斯达黎加首都圣何塞东北约30公里的这个研究中心隶属于哥斯达黎加咖啡协会,是哥斯达黎加全国咖啡种
新研发的villa sarchi种植、育种、质检的研究机构,此外它还拥有10公顷的试验田,种植着多个优良品种。咖啡是哥斯达黎加的主要农产品,年产200多万袋(60公斤装),出口创汇2.5亿美元,仅次于菠萝和香蕉。
在哥斯达黎加种植的都是阿拉比卡种的咖啡树,经由改良,咖啡豆的质量更好更稳定;为了方便摘采,咖啡树经由不断剪枝维持在2公尺左右的高度;人们食用的咖啡是果实中的种子经水冲泡释放出的味道。摘采生咖啡豆之后,必须经由去果皮、果肉、种膜及阳光曝晒,才能进行种子(即咖啡豆)烘焙,现在部分流程可由机器替换,生产咖啡的速度增加不少,不过,采咖啡却没有任何机器可代劳,一定要使用人工优异的哥斯达黎加咖啡被称为“特硬豆”,此种咖啡可以在海拔1500米以上生长。海拔高度对咖啡种植者来说一直都是个问题。海拔越高的咖啡豆越好,这不仅是因为较高海拔能增加咖啡豆的酸度从而增加风味,而且也由于较高海拔处的夜晚温度低,可使树木生长缓慢,从而从咖啡豆的风味更浓郁。另外,由于高海拔的落差造成充足的降雨量,对咖啡树的生长十分有利。然而,其负面的作用是增加了额外的运输费用,这很可能使生产咖啡变得无利可图。哥斯达黎加的咖啡业已采用新技术来增加效率,其中包括用“电眼”来选豆并识别出尺寸不规则的咖啡豆。
哥斯达黎加咖啡 - 产地
哥斯达黎加的塔拉苏(Tarrazu)是世界上主要的咖啡产地之一,所产咖啡风味清淡纯正,香气怡人。哥斯达黎加的火山土壤十分肥沃,而且排水性好,是中美洲第一个因商业价值而种植咖啡和香蕉的国家。咖啡和香蕉是该国的主要出口商品。1729年,咖啡从古巴引入哥斯达黎加,时至今日,其咖啡工业已是世界上组织完善的工业之一,产量高达每公顷1700公斤。哥斯达黎加人口仅有350万,而咖啡树却多达4亿颗,咖啡出口额占据该国出口总额的25%。哥斯达黎加也受益于设立在塔拉苏的中美洲农业研究学会
美国建国后对首都的位置发生了争执。北方希望将首都定在纽约。而南方希望将首都定于南方。最终美国南北双方作出
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旗
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旗
让步,在美国南方离北方不远的地方新建一个城市作为美国的首都。地理位置是由麦迪逊(James Madison,1751-1836,美国第四任总统)和亚历山大·汉密尔顿(Alexander Hamilton,1757年1月11日 - 1804年7月12日 ,宪法的起草人之一,是美国的第一任财政部长)在托马斯杰斐逊(1743年4月13日─1826年7月4日为美利坚合众国第三任总统。同时也是美国独立宣言主要起草人)请的一次晚宴上讨论出来的。当时的“联邦”城规划为一个面积100平方英里的菱形区域。其位于波多马克河上的实际地点是由华盛顿总统决定的,华盛顿本人还建议美国首都称为“联邦市”。但是1791年9月9日美国首都被命名为华盛顿市。华盛顿本人尽管居住在离华盛顿不远的弗农山庄,但是他很少访问华盛顿市